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指南
育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無論是已經離婚或是正在協商、訴請離婚的配偶,都會面臨到子女親權歸屬及子女會面的問題。主要照顧者或親權人雖然可以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但另一方仍有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權(即會面交往權)。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1.締約國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但主管機關依據所適用之法律及程序,經司法審查後,判定兒童與其父母分離係屬維護兒童最佳利…..
詳細內容育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無論是已經離婚或是正在協商、訴請離婚的配偶,都會面臨到子女親權歸屬及子女會面的問題。主要照顧者或親權人雖然可以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但另一方仍有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權(即會面交往權)。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1.締約國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但主管機關依據所適用之法律及程序,經司法審查後,判定兒童與其父母分離係屬維護兒童最佳利…..
詳細內容---民法親屬篇101年12月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修法內容介紹----
壹、修法緣由
一、民國91年廢除夫妻聯合財產制,建構法定財產制,將夫或妻之財產區分為婚前取得的財產(簡稱婚前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中…..
詳細內容隨著臺灣經濟社會之高度發展、醫學之日益進步及公共衛生之大幅改善,臺灣已快速邁入高齡化、少子化之年代,目前臺灣老年人口之比例已突破10%,使得因高齡而罹患老人失智症或其他之身心障礙等疾病之人口增加,政府亟需提供更完善、周延之法律制度,以保護許多無法妥善處理自己事務之失智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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