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原民文化-好茶部落國賠案的省思

2009年的8月8日,當我正在台灣溫暖家裡一邊聽著屋外狂風暴雨猛襲著大地時,一邊也正關心著電視上的新聞,因為電視新聞中畫面傳來一幕幕怵目驚心的景象,幾乎是我從未經驗過的慘烈。還記得台東知本言著河岸興建的金帥飯店,因為地基不堪暴漲的溪水沖刷而頹然崩倒在在河道的畫面,也還記得看到新聞畫面中嘉蘭村村民看著自己的房子被河水衝入太平洋而嚎啕大哭的模樣,更無法忘記新聞傳來高雄小林村500人一夕間死於非命消息時,如何讓我難以置信這是台灣所會發生的滅村慘事。而我的家鄉屏東呢?新聞給我們的是空拍畫面,整個佳冬、林邊區都已經成了水鄉澤國,從空中鳥瞰,不見道路,也不見曾經枝繁葉茂的蓮霧果園,只有零零星星的鐵皮屋頂,在一片汪洋中,成為災民等待救援的孤島。在眾多的災情報導中,老實說,我並沒有印象有看到好茶村的報導,也完全沒有料到在莫拉克風災沒有族人傷亡的好茶部落,也遭受到了滅村的傷痛,更沒想到兩年後的秋天,我會因為加入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牽線,而與自己家鄉的原住民朋友有了接觸。

剛開始接觸到好茶部落的國賠訴訟案時,其實我自己對於好茶部落究竟為何要提國賠完全沒有概念,印象中,新聞媒體對於好茶部落的報導,不是有總統稱讚政府提供的永久屋社區是媲美法國普羅旺斯的地方嘛?當知道要協助承辦國賠案件時,心中不免浮現一些偏頗的刻板印象,但直到親自開始一張一張的翻閱著好茶部落每一位請求國賠者的資料、透過網路搜尋著莫拉克風災的前因後果及重建始末時,才慢慢發現自己確實因為片段和不完整的新聞資訊,而有許多誤解和需要自我反省的地方,或許這是上天要藉著好茶部落的國賠案件給我的學習功課吧。

11月26日,因為律師團決定要現勘新好茶村受災後的現場,以及親自與原民朋友座談,所以第一次有機會走入執政者口中的「普羅旺斯」社區。當驅車經過原住民文化園區,隨之右轉進入產業道路往上前進約莫1000公尺左右,一棟棟像是歐式木屋的建築物就在眼前出現、整齊有序的坐落在山腰間,雖然整個社區有台北難得一見的安靜,但越走越深入後才驚覺,這股安靜是因為整個社區沒有多少人在這裡生活,不用多想,也可以約略猜出大多數的青壯年人口都遷移到都市謀生了,留下來的多是老弱婦孺,可見資本主義生活的都市吸納力,越是在偏鄉,越是吸力強大。律師團原本打算前往現場勘查的新好茶部落,因為先前連日大雨,路況不佳而無法成行,只好改由新好茶村對面的山腰鳥瞰觀察,這也是我自己生活在屏東這麼多年的後,第一次真正深入山地門的群山之中,律師團沿路挺進的路況時好時壞,對我來說,最驚悚的莫過於乘坐的小巴士行經一座橫跨山腰崩塌地的水泥橋了,雖然可以看得出來橋是新蓋的,但橋基蓋在不像是岩盤的土地上,實在是不免讓習慣在都市水泥森林過活的我心驚膽跳的,就這麼一路顛顛簸簸的,終於來到可以遠眺新好茶部落的地方,而舉目望去,一片山河破碎,一整面幾乎從山頭傾瀉而下的崩塌地,像是一道毫不遮掩的傷口,訴說著幾次風災、大雨造成的傷害,而帶領我們上山的原民朋友,指著在兩側崩塌地中間滿是石頭堆積的河床地,用著平穩但藏不著落寞的聲音告訴我,那石頭下面就是新好茶村,一時之間我還不是很能夠意會過來,直到順著原民朋友的手指方向看過去,依稀有個教堂的尖頂殘存在被墊高的河床上,才知道為什麼有原民朋友說,新好茶村只剩一根十字架而已。面對自舊好茶部落遷村後,早已認定的生根繁衍的新好茶村,竟然在遷村後30多年又慘遭無情風雨的打擊,部落居民言語透露著多是無奈和茫然,對於部落未來要何去何從,原鄉究竟要如何定位、是否要放棄原有土地的權利而重建於政府提供的、但無法擁有完整土地權利的瑪家農場等等問題,都縈繞在每一個好茶部落居民的心頭,但卻無法得到明確的答案。

以「新好茶」、「莫拉克風災」等關鍵字搜尋而出的網路資料指出,中華民國政府在民國60年代推行的「山地現代化」政策,是開啟好茶部落遷徙的濫觴,當時對於遷村到新好茶的所在地時,好茶村民們並非沒有過爭論,原因在於耆老指出,遷村位置不應該選在緊靠隘寮南溪的沖積地上,這是河道啊,遲早河水會要回它自己的道路的,這個部落中古老的智慧,後來果然應驗了,但最後部落仍是從舊好茶逐步的搬遷至新好茶村,舊好茶村民在68年最後一戶遷村到新好茶後,曾經一度成為國家推崇的模範村(這是不是很像賽德克巴萊電影中日本人搞的模範蕃社作法?),但國家又曾經為了經濟發展所需,在民國70年代試圖要在南北隘寮溪交會處、大武山自然保留區邊緣興建瑪家水庫,首當其衝的自然是新好茶村,後來在新好茶村民及環保團體的大力抗爭下,政府放棄了瑪家水庫的興建計畫,但這改變不了此區為脆弱板頁地質而有發生土石流潛勢的先天命運,而當這個地質上先天的弱勢,遇到這十年來因氣候變遷而颱風降雨變得更猛烈的變化時,間接造成了莫拉克風災來襲時滅村的因素之一。

但其實滅村主要原因中也包括人為因素在內,那就是遲遲未能拍板定案的好茶遷村計畫。96年8月13日聖帕颱風帶來的豪雨,造成了新好茶部落第一鄰被土石流淹埋,當時首次有村民因風災而意外過世,為了安全,新好茶部落村民一方面接受屏東縣政府的安排下,住進了國軍的隘寮營區,一方面也開始與政府相關單位展開遷村的規劃和談判。誰能料到,這場攸關新好茶村村民生命財產和文化的重要遷村問題,在各級政府官員的手中,好似成了燙手山芋,遲遲無法定案,而國家機器在面對它不想處理或是非主流民意問題時(因為與選票無關),常常是用紙張的公文往返,和無止無盡的會議來做程序上的拖延,即便是當年時任省議員而反對興建瑪家水庫、現在擔任屏東縣長的曹啟鴻,講到行政作業的官僚時,也曾在接受公共電視的新聞採訪時,大力抨擊原住民委員會刻意在公文的遣詞用句上做無謂的刁難。但問題只有這樣而已嘛?當然不是,其實面對遷村重建之路,新好茶居民仰天無語的是,當年第一次聽從政府安排,從舊好茶部落遷村到新好茶部落位置時,家家戶戶莫不陸續申請貸款,以興建或逐步加蓋房舍,如因貸款尚未還清,新的天災旋至,政府在遷村條件中,要好茶村民再一次籌出自備款項遷村建屋,無疑是一種「何不食肉糜」的心態,試問,原住民長久以來在主流社會中居於經濟弱勢,政府無法正式這個弱勢問題,反而在第二次遷村計畫中,要好茶部落為政府第一次錯誤的遷村決策負責,啟不是荒謬?後來,還是綠色執政下的行政院長謝長廷來了,遷村問題沒有解決;藍色執政了,總統馬英九穿著原住民傳統服飾也來好茶部落暫棲的軍營巡視,問題一樣還在;而在馬總統到訪的一年後,時任行政院長的劉兆玄在與好茶部落的座談會議中,面對好茶部落居民的抗議,終於表示要究責行政效率不彰的遷村計畫、並且要原住民族委員會加快重建計畫,但終究遲來的官員震怒無法促使計畫趕上變化,一個月後,莫拉克肆虐南台灣,還保有大部分好茶居民珍貴文化資產的新好茶村就遭滅村了。

不管是莫拉克來襲前的好茶遷村計畫,抑或是莫拉克肆虐後的重建計畫,事實上,當國家因為政策或是基於各種便宜行事的因素,而要求原住民搬離原鄉而遷村時,所應該要考慮的問題理應非常的多,這不單單只是找地蓋房子那麼單純的問題,缺乏了足以維繫部落意識與文化的中繼的過程,特別是讓鄉民充分的參與,那麼所呈現的只會有滿足執政者誇耀政績的房屋,而實質上房屋裡欠缺的是一個家、一個村、一整個部落的靈魂。

在莫拉克來襲之前,好茶部落的遷村規劃案原先是要在台糖公司所有的瑪家農場上進行的,規劃案的內容包括了可供族人從事傳統作物種植的耕地以及未來因應部落成長所需的擴建面積,這是一個可能能提供部落長久發展和維繫文化傳承的方案,雖然之前所提到的部落族人需負擔部份遷村經費問題還在,但至少在當時的規劃下,土地所有權為部落族人所有,部落族人能參與遷村的規劃,因此好茶部落在莫拉克風災之前,或許還擁有著還稱得上是夢想的遷村規劃。但因為莫拉克風災重創台灣關係,所以政府劍及履及的頒行了重建特別條列,一夕之間,所以因莫拉克風災而受重創的原住民部落都納入了重建條例的範圍之中,因此原本瑪家農場的好茶部落遷村規劃案,就在急迫的時間下必須重新通盤變更而採取急就章的應急作法落,原先在台大城鄉基金會的規劃下,瑪家農場被分為三個「聚落永續發展區」,每個發展區包含住宅區、未來擴建用地、公共設施、區域內道路與農地,與現行的進駐方式相較,原先規劃與部落經濟生活緊緊相依的「農地」空間不復存焉,其他文化傳承設施亦因災後進駐部落增加而有減少現象,這些對行政單位而言看似無關緊要的變動,卻其實大大動搖著維繫部落傳統的命脈,部落族人無法延續傳統作物的品種和耕作知識,更年輕一代也喪失有系統傳承文化的機會。而眼下更直接對部落的好茶部落造成衝擊的,對外,可能是必須面對同樣被「安置」在瑪家農場的大社、瑪家部落共有生活領域的問題;對內,因為有高達71戶的族人因為資格與重建條例規定不符,而無法納入瑪家農場的遷居計畫中,因此可能衍生而來的部落分裂問題,這些都是行政單位為了急於凸顯「安置」政績所遺留下的後遺症。雖然在訂立因應莫拉克風在的重建條例時,立法者不忘把原住民族基本法當做重要遵循依據而放入第一條之中,惟實際操作重建條例起來,卻是極其粗糙,可能乍看之下解決了如好茶部落長期以來懸而未決的遷村問題,但回顧政治人物的談話及行政單位與部落折衝的過程,趕鴨子上架的心態清晰可見,當不了解的平地人在傳頌著執政者名之為普羅旺斯的行政效率時,卻不見瑪家農場內各原民部落日後發展受限、文化斷層等更棘手的問題。

隨著接近部落的次數越多,能夠從許多細微的地方慢慢了解原民朋友生活的面相也就越多。12月10日,第二次再來禮納里好茶部落,是為了協助台邦.撒沙勒教授完成國賠請求項中文化資產調查記錄,有別於第一次來時的匆匆忙忙,這一次我騎著摩托車刻意緩緩的應過每一家每一戶的門前,想要仔細看看社區中居住的房舍是否舒適,而不諱言的是,從我一個平地人、又長期住在台北狹小環境的人眼光來看,這一棟棟歐風建築、有庭園和空地環境毋寧是不錯的,但我不知道的是,這樣的房屋設計是否符合原民朋友們傳統部落形成聚落的方式,是否考量了他們日常生活的習慣,是否在興建過程中有與原民朋友交流討論,使用的建材是否能夠長久使用等等,當問題想得越多,越覺得這樣的設計彷彿是異文化上的佔據,不過面對已經成型的房屋設計,原住民朋友對生活空間變化的巧思,又讓我感到一次又一次的驚艷,他們在自家的牆面上繪上屬於自己、屬於部落的故事。有人在自己的牆上漆上偌大的蝴蝶,古樸的樣子讓我想到童真的趣味,但實際上問了原民朋友,才赫然發現屋子上能夠畫上蝴蝶圖案,可是表示這裡的主人是部落中最會跑步的人,也因為是部落裡的飛毛腿,所以在以前祈雨儀式還擔任引導雨水進入部落和農地的重責大任,速度可不能被山區的雨水給追上,否則一旦被雨淋到,那麼雨水可能就不會進入到部落了。有的人則在牆上畫上獵人打獵的圖案,這可能表示這裡的主人的祖先或自己,曾經是部落裡有著豐富功績和打獵技巧的英雄。而更多的人,則是利用部落傳統搭建石板的技術,將庭前的矮牆或是門柱,換成石板,然後再施以巧手以景觀植物佈建一番,當我看到一塊繪有家人姓名、寫著「全家同心建造」的小立石碑時,內心充滿著難以言喻的感動,衷心的祝福這個家庭,和這個部落,將可以因為共同努力而重新找回這幾年所失落的東西。

其實原先看到請求國家賠償的項目中包含「文化資產」時,內心出現的第一個制式化的念頭就是,這要如何舉證?新好茶部落不是都淹沒在土石之下?有照片可以作為間接證明嗎?等等的問題不斷浮現出來,而嗣後也確實證實了我的煩惱,因為真的沒有多少人有照片可以當間接證據,更遑論從土石堆下找出證據了。只是,律師團窮則變、變則通,沒有照片,那麼我們就央請每一戶請求國賠的部落居民用,口述的方式來告訴我們,他們自已文化資產的故事,或許試著藉由這樣的方法,可以增加文化資產存在的可信程度。因此在12月2日,律師團成員中的陳欣怡律師、總會的工作夥伴又文和我,就以協助參與的角色,在禮納里的好茶社區幫忙台邦.撒沙勒教授和他的助理盧明發先生進行文化資產的調查記錄。可以感覺得出來,每一位前來製作文化資產口述記錄的原民朋友,對於再次回想舊時記憶,是有多傷痛和困難的事,曾經聽到好茶部落的婦女說著自己是如何花著大半年的時間一針一線繡著傳統服飾,只為了讓自己的女兒嫁得風光有面子;也聽過一位獵人的兒子,說著在莫拉克風災中滅失的那頂鑲有熊鷹爪的男性傳統頭飾,是因為父親曾經獵獲現在已經難得一見的熊鷹,並將其羽毛獻給頭目後所特別獲准裝飾的;也曾經與原民朋友再訪談過程中,聽他們流露不捨的神情說著,自已滅失的傳統服飾,是曾經身為部落裡的巫師外祖母所留下來的遺物;甚至,有人說著一張外人可能覺得沒什麼的麻製的毯子,但實際上,那用著已經將近失傳的傳統紡織技術在幾代前所織成,而每當家中有新成員誕生時,就會睡在那毯上,我不禁問,那到底有多少家族成員使用過時,受訪的原民朋友瞇起眼、頭微仰著沉思,然後緩緩的告訴我,不記得了,很久很久了,我接著追問,那織出這條坦子的紡織機還在嗎?原民朋友用帶有濃濃口音的普通話苦笑著說,怎麼可能從新好茶帶出來,隘寮軍區那麼小,都被淹沒了;訪談過程中,也曾在遇到夫婦一起共同講述著彼此的故事,當妻子說著滅失的傳統服飾是當年嫁進夫家,婆婆為了表示疼惜家中多了新成員,所以親手裁製的琉璃珠繡傳統服飾贈予兒子新婚妻子時,妻子望著丈夫的眼中流露著盡是敬愛的眼神,也令我深受感動;在兩天協助做文化資產調查紀錄的過程中,聽著不同的原民朋友,說著自己家中每一件深具意義的文化資產時,每每常心中感到酸楚,不只是因為同理原民朋友失物之痛,更痛心於諸多記錄著好茶部落文化史、屬於全人類重要的文化資產,就在部落遷村的行政官僚作業牛步化中,滅失於風災之中。

在協助好茶部落請求國賠的作業當中,第一次這麼清晰的聽到原住民用力的訴說著自己的故事,第一次了解好茶部落的遷村過程,其實反應著弱勢原住民族在現行國家體制下諸多的無奈和辛酸,也真正重新認識到原住民朋友需要的是了解與尊重,而不是同情和被強迫接受的「恩惠」。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原住民朋友的訴訟案件,或許表面上看起來像是在協助好茶部落打贏一場訴訟,但這毋寧更是一次學習的旅程,除了是自己在學習如何替弱勢團體爭取權益、重新思考原住民族在國家體制中的不平等處境外,更希望能透過訴訟,讓這個國家有機會從另一個面向學習到如何尊重及公平的對待同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群。真誠的希望執政者在面對原住民族時,不僅僅只是以提供賽德克巴萊電影在總統府前放映而自滿,而能真正用心體認到這一部電影所要傳達原住民要求執政者尊重其傳統文化的底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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