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施政,確實人格分裂

一位熱血青年關於國光石化議題在 貴報的投書,竟然要勞動二位政府閣員很有效率地聯手回應,看到這種現象,毫無令人欣喜之感。首先,貴為閣員的政府首長無視民間對馬政府施政的「無感」,不思反省檢討,也找不出問題癥結,卻對每日監看輿情並以空泛無物的文章回應樂此不疲。於是環保署不僅搜尋部落格的文章,而且還撰文回應。部落客TOTTORO因為撰寫《想長壽嗎?不用住石化廠附近》,環保署即寫信要求他必須刊登其回應文,甚至還會寄存證信函給投書人,藉以達到寒蟬效應;而經濟部轄下的工業局面對外界越來越大的反國光石化聲浪,先是耗費公帑登報蠱惑石化業的不可或缺,繼之則更直接發錢(每人五千元)給報名的部落客,安排參訪並交換撰文讚美石化產業。問題是,這些作為真能改變人民的切身感受或有助解決人民的切身困境嗎?

其次,二位閣員的回應文,不敢就陸詩薇律師文中所直指國光石化此一填海造陸建廠案對包括量與質的糧食安全問題的影響、資源分配及節能減碳措施的違背公平正義與政府施政作為矛盾的現象正面回應,卻只會用虛華不實的詞藻大玩文字遊戲,更加可以反映出為什麼馬總統的民調滿意度與支持度會始終低迷不振。

每當高度爭議的開發案在政府護航下草率通過環評審查時,政府就要民眾相信環評是專業的審查。但這種專業的假象,我們可以從下列二事,看破其手腳:

一、環保署在98年12月9日公告「京棧大飯店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其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的第二項條件為:「應以96年陸蟹調查所得之單位最大量為基準,持續進行陸蟹監測工作,若陸蟹數量降低至最大量半數以下,開發單位必需停止施工或經營,…」。姑不問究竟如何監測陸蟹數量?由誰監測與誰來監督考核監測工作有無落實與其正確性?在其結論條件全無著墨,形同虛設,更加荒誕的是,名為「環境保護」的官署,竟然可以做出此種為讓財團不當選址在陸蟹的重要棲地上蓋一間飯店,而可以讓陸蟹死一大半(其調查結果最大量約2萬5千多口)的血腥條件。由小見大,國光石化所在大城濕地豐富的自然生態與漁業資源,也不會獲得青徠。

二、國光石化開發案,目前雖然已經過二階環評的第4次專案小組審查,在此之前,亦已針對不同議題開過17次專家會議,但對於最基本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12條第2項及《海洋生態評估技術規範》第4點規定,應該提出海洋生態補償與海洋生態監測計畫;另依《工業區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第11條規定,國光石化亦應明確提出其對農、漁業經濟影響的數據及漁民戶數的調查統計資料並提出因應補償對策,國光石化迄未依法提出,環保署卻可以視而不見,審得不亦樂乎。若有專業,為何環保署均未督促國光石化公司依法提出?若說沒有護航,其誰能信?

  在國光石化未依上述法令提出上述法定資料前,環保署早早應該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1第1項規定限期命國光石化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未符合主管機關規定,即得逕依此規定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其開發許可之申請,而無須繼續耗費社會鉅額成本審查此開發案。但環保署卻在此其主管法令大打迷糊仗,藉以護航開發業者,令人不恥。此外,經濟部與農委會,都請醒醒,直接面對外界質疑吧!

 

              詹順貴/律師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刊載2011/03/07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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