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壽險業者以保費即將調漲作為宣傳或銷售訴求

2012-04-30

因金管會保險局每隔半年或一年會調整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之關係,導致保費每隔一段時間會有異動,市場常有預期新保單之保費將調漲,保戶一窩蜂搶買舊保單之「保單停售效應」發生。

  惟若壽險業務人員以「保費即將調漲作為訴求」,恐會誤導消費者。為減少購買保單糾紛,有必要加強管理。金管會於民國 101 年 03 月 21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03881 號函要求各壽險公司勿以準備金利率調整或保費將調漲作為宣傳或銷售訴求,包含不得以此名目刊登廣告、辦說明會、透過網路或簡訊宣傳等。若有違反,將依保險法第167條之3規定,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